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目前,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拥有设计学和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设计学、艺术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设计、美术与书法、工业设计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业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24年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学制四年。不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按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区分文理科投档的省只招收文科或历史类考生。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2024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6个省计划招生235人,分省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4年各省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色觉正常(无色盲,无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1.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各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其中,河南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9号)公布的第(4)方案(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执行。 2.投档至我校且符合有关录取规则的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 3.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同分排位择优确定录取和专业分配顺序,同分排位不明确的,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专业统考成绩仍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和分配专业。 4.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成绩为准,包含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相关要求以《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5.录取到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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