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1号)及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州民族大学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坐落于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现有南、北两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规则、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本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六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大学英语。 第七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当地外语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八条 报考老挝语、泰语、越南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语文成绩须达到当地语文单科成绩满分值的60%以上(含60%)。 第九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他专业。 第十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其中,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使用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统考专业成绩,考生还须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一)身高:男生净身高173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 (二)视力: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矫正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 (三)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注:以上条件按高考体格检查表执行,如因身体条件未达到标准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且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区、市)相关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测试语种为彝语,且成绩合格。 第十三条 报考民族班、民汉双语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报考民汉双语民族班和民汉双语预科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省当年组织的民汉双语招生民族语言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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