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类别。相关高校须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招生专业(含校考专业)与我省艺术专业类别对应信息。原则上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只能对应一个省级统考类别要求,且在各招生省份保持一致。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公布招生专业及对应专业类别信息。 (二)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除少数经教育部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4-05-23 10:49:54 | 发 布 者: 范老师 联系电话: (无)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