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元宇宙 家有老人请注意!免费“保健品”套路多 | |
某日,王大爷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 您好,我是老年人保健协会的钱主任,请问您有慢性病吗? 有啊,我有糖尿病、高血压……哎,老毛病了。 是这样王大爷,我们协会最近推出了很好的福利政策,免费赠送针对您这些慢性病的保健品,您只需要先交300元的保证金就可以,后续还能退。如果您吃着效果好,可以帮我们宣传一下,后续每个月还能领600元的宣传费呢! 好的好的,那我把地址给你们。 之后您收到保健品的时候,再把保证金给上门的人就可以。 一段时间过去,王大爷不仅没收到退费和宣传费,还在“钱主任”的引导下,陆陆续续交了500元的“档案管理费”和1000元的“公证费”。而后,王大爷却再也没有打通“钱主任”的电话…… 交出去的钱接二连三打了“水漂”,王大爷就是典型的“保健品骗局”的受害者。犯罪分子瞄准中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以礼品赠送、返还“宣传费”等方式,诱骗、欺诈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以此骗取金钱。 今天,小编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 为您剖析免费赠送“保健品”的那些套路!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至7月间,被告人朱某某与宋某某、燕某某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区,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虚构老年保健协会工作人员身份,以发放生活补贴款、收取建档费、公证费等名义,骗取100余名老年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其中,被告人燕某某于2022年2月至6月底参与向被害人拨打电话实施电信诈骗,期间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 2022年7月6日,被告人朱某某、宋某某被民警抓获到案,被告人燕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被告人持有的相关财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到案后被告人朱某某、宋某某均如实供述了冒充老年人保健协会工作人员,承诺每月发放补贴福利,以交纳档案费、保证金、公证费等名义骗取老年人钱款的具体经过。并供述提供给被害人的保健品都是网上购买的非常便宜的保健品,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功效,邮寄保健品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快递员收取钱款。但被告人燕某某对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大部分犯罪数额予以否认,对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没有准确全面如实交代。 法院判决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伙同被告人宋某某、燕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朱某某、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部分钱款被扣押、冻结、被告人朱某某、宋某某、燕某某退缴部分赃款,被告人宋某某退赔被害人郭某某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郭某某谅解,上述情节在对三名被告人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被告人朱某某、宋某某、燕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作用不同、参与的时间不同,应在量刑时予以区分。本案三名被告人分工明确,分别先后实施犯罪链条中的系列行为,共同获取犯罪违法所得,被告人朱某某系共同电信诈骗犯罪的组织者、指挥者,且承担着提供被害人信息、话术、邮寄快递发货、收款等内容,系共同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实行者。被告人宋某某、燕某某均参与直接拨打电话实施诈骗核心行为,系共同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实行者。 据此,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被告人燕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扣押在案的钱款退赔各被害人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保健品元宇宙:https://bjpwyyz.com/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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