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艺术专业作曲职称学术成果条件 | |
广东省艺术专业作曲职称学术成果条件 作曲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作曲专业知识,具有音乐创作及制作、理论研究、教学等专业核心能力与相关知识,专业能力强并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及复合型专门人才。 该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文化、教育、传媒等行业,从事音乐创作、编辑、制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职称学术成果条件: 二级作曲 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 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 独立或联合(排名第YI)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部。 2. 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 篇。 3. 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公开演出的乐曲作品,能展现较高的作曲创作技巧和创作水准,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一级作曲 代表性成果条件。 选取下列条件 1 项以上作为任现职期间的代表性成果提交评审: 1. 独立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1 部。 2. 联合(排名第YI)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部和独立撰写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 篇。 3. 独立撰写并在本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 篇。 4. 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能力水平的公开演出的乐曲作品,能展现精湛的创作水平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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