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培训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条件标准 | |
从事人力资源培训专业的人才: (一)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讲师团; (二)各级党政群机关职工培训教育机构; (三)各类企事业单位所属职工培训教育机构。 教授 学术水平能力。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排名第YI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独立或作为第YI完成人公开出版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 (三)独立或作为第YI完成人撰写的智库研究成果被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文件采纳1项。 (四)独立或排名第YI获全国性或省级教学、科研、咨询奖1次。 业绩贡献条件(论著): 6.以第YI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1区和2区(根据中科院JCR期刊分区(大类))的SCI论文,或独立或作为第YI作者发表在SSCI、A&HCI、《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期刊,或被《新华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论文1篇。 7.独立或作为第YI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独立或作为第YI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家权威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 8.独立或作为第YI完成人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或独立或作为第YI完成人正式出版编著或教材1部,并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 副教授 学术水平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二)作为前2名作者公开出版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1部。 (三)作为前2名作者撰写的智库研究成果被市(州)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州)以上部门文件采纳1项。 (四)独立或排名第YI获市厅级科研咨询成果三等奖1次。 (五)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 业绩贡献条件(论著): 6.独立或作为第YI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家权威报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篇。 7.作为前2名作者,出版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作为前2名作者,出版编著或教材1部(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 讲师 业绩贡献条件(论著): (二)独立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反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调研报告1篇(需由1名本专业在职在岗教授签署推荐意见)。 (三)参与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编写,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 注意: 本条件中的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全书字数在15万字以上。须取得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通过国家图书在版编目(CIP)认证,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网查询。凡属与他人合作出版的著作,必须在著作的前言或后记中标明本人所撰写的内容、字数及所起的作用,未注明的,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教材需提供应用印证材料。 主编征集合作出版书目: 《人力资源**区域经济发展**》 《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创新**》 《经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实务》 《当代人力资源****方法研究》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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