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建議 | |
食物烹煮後應盡快食用,而溫熱食物需熱存在攝氏60度以上;縮短食物放置室溫的時間;如要保存溫熱食物,需在2小時內把食物降溫至攝氏20度,然後在4小時內冷卻至攝氏4度;冷凍食物應徹底翻熱至中心溫度最少攝氏75度,亦避免翻熱超過一次。 如需查詢或預約基因檢測,請聯酪時代醫療服務中心熱線 (852) 3585 8533. http://medtimes.com.hk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3-07-10 09:53:44 | 发 布 者: 徐先生 联系电话: (无) 电子邮箱: (无) 浏览次数: 1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