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笔试少量名额稳妥过关 | |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3年5月13日至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地点设在各市,具体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四、面试程序与科目 (一)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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