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 |
普法内容: 粤港两地车牌办理条件: 第一类是香港经大桥进入内地,并领取内地车牌的指标:对到我省投资的境外投资企业(个 人),不论投资额多少,省内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额累计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 者就可以申办1辆通行港珠澳大桥口岸的商务车辆指标;纳税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 第2辆;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办第3辆。 第二类是内地经大桥进入香港,并领取香港车牌的指标:在我省办理核准的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相关法规: 广东省交管局《关于启动莲塘口岸粤港两地车牌申请的公告》 经粤港双方商定,我局将自2019年6月12日起,正式启动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 标由领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粤港两地政府同意在莲塘(香园韦)口岸开通前发放2000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配额 和200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配额。两地政府会根据申请情况,考虑进一步增加配额数量, 以满足市民对跨境交通服务的需求。 二、莲塘(香园围)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申领条件同深圳湾口岸、沙头角口岸粤港商务车申 领条件一样,按照2019年4月15日实施的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工作措施中非港 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对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按增量指标的申 领条件办理。对已电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的非投资类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 或者已申领港珠澳大桥口岸以外其他口岸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不予增办。对已电 领港珠澳大桥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而未申领其他口岸粤港商务车指标的,按照新办第1个粤 港商务车指标的申领条件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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