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师2023年招生简章 | |
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师2023年招生简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由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财政部门联合颁发放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报名咨询 刘老师1 3 7 0 1 3 3 9 4 0 5(微信同步)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 | |
相关链接: (无) 面向省市区: 全国 面向市区县: 全部 最后更新: 2023-01-09 13:54:23 | 发 布 者: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701339405 电子邮箱: 浏览次数: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