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托育机构的条件 | |
举办托育机构的条件 1,托育机构举办主体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业务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 3,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人登记,经营范围内注明托育服务。 4,托育机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且经托育机构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托育人员主要负责婴幼儿照料、看护和保育,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专业背景,受过相关婴幼儿保育教育培训。 保育员主要负责照护婴幼儿日常生活,协助托育人员工作。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受过婴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保安员应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并由获得公安机关《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保安公司派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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