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 |
申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 具有能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力量; (三) 具有能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四) 具有能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测检验设备; (五)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 具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 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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